房县城乡特困群众大病住院有了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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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6年8月16日9:57 文章编辑:谢婷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8月16日讯(陈斌 杨合义 何猛) 近日,家住房县青峰镇的特困户,脑萎缩患者徐忠江,凭着一张房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病医疗救助通知单,免交2000元入院费,顺利住进了房县人民医院。
 
    徐忠江是房县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后受惠的特困群众之一,该县从2005年8月开始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并下发了《房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救助对象、种类、起付线标准、救助额度,确定房县医院、房县中医院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发现以往实行的事后审核补贴方式虽然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但救助对象大病住院时仍然面临有交不齐入院费的情况,为此今年该县民政部门积极调整政策,在去年病后救助的基础上,新增入院前救助和住院期间救助,对城镇“三无”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在患大病住院时,可申请入院前救助,救助金额控制在2000元以内;对患重大疾病的,预计支出2万元以上的救助对象,可申请住院期间救助,救助金额根据大病种类和家庭的具体状况确定,最高救助控制在5000元以内。所有救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发放的“大病医疗救助通知单”到指定医院住院,免交相关住院费用,医院为救助对象减免的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由民政部门统一结算支付。
 
    截止到目前为止,房县已累计救助癌症病人50人次,精神病人20人次,肾衰竭病人15人次,其他疾病30人次,累计支付医疗救助金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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