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加强环保建设确保南水北调一江清水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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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7年1月10日18:19 文章编辑:谢婷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1月10日讯(袁 军)日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源区的十堰市隆重召开第三次环境保护大会,会议制定多项环保新措施,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江清水送北京。
 
    鄂西北十堰市是生态大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调水源头。为了搞好水源区的建设,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十五”以来,市领导提出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全市上下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经过几年创建工作的努力,十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林地面积达到283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6%,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9.1个百分点;城区绿化覆盖率59.5%,人均绿地面积10.8平方米;建成13个生态农业示范区,面积达25万亩;治理小流域105条,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1.4万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1.1万平方公里;建成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710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1.4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全市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 %以上。先后投资2.76亿元,在城区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6.5万吨的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投资1400余万元,在城区建成了两个垃圾处理场。市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8.5%;全市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率均在9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市城区及六县(市)城镇空气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率占94.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汉江干流和丹江口水库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堵河、滔河、金钱河水质优良,天河、官山河、剑河、浪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不断得到改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基本实现。通过对污染源实行有效治理和严格的环境监管,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十五”计划目标要求,污染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四是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在全市范围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性恢复。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中十堰市的综合成绩连续十二年名列全省前茅。在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十堰市环保局分别被国家人事部、环保总局和省人事厅、省环保局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
 
    “十五”时期,十堰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地区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5.4%,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5%,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森林覆盖率达到56%。汉江、堵河干流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丹江口水库、黄龙滩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农村饮水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达到300天,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在第三次环保大会上,十堰市委、市政府强调要从五点抓紧“生态立市”建设:一是坚持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促进协调发展;二是下大力抓好污染防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四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五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从以上几点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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