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检察院出台禁令筑牢节日防腐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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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7年1月22日15:25 文章编辑:谢婷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1月22日讯(喻 平  董可飞  陈德文) 年末岁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时期。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狠抓春节期间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日前,出台了廉洁自律十条禁止性规定,预防春节期间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使该院干警过上一个健康、文明、质朴、祥和的春节。
 
    廉洁自律规定突出“三倡导、三反对”。倡导廉洁自律,反对以权谋私。严禁本院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以任何名义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严禁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禁到任何单位拉赞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岁末年初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财务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各内设机构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拜年;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倡导遵纪守法,反对违法乱纪。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各种形式迷信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
 
    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该院在媒体上公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院检务督察组也积极行动起来,把纪律监督面向干警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延伸,防止和杜绝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各类现象的发生。
 
    未雨绸缪,预防为先。此项措施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抵御各种违规违纪风险的能力,为塑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清正廉洁的形象发挥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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