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开展思想作风大讨论促进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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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2日11:42 文章编辑:陈志忠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10月12日讯(肖立明 耿明军)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自开展以“端正思想、改进作风、增强能力、服务中心”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以来,着力解决干警队伍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思想认识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大讨论,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收获。
 
    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服务大局是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司法为民是法院的根本宗旨。为此,通过学习讨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认真贯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并重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正确把握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把利民、便民、安民和取信于民的司法为民措施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处犯罪维护稳定、调和矛盾息纷止争的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件案件,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
 
    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纠纷、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的职责,应确定正确的途径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大讨论,切实转变干警的观念和作风,在推进法院工作中,进一步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企业深化改革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法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平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审判理念,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调解机制,不断研究诉讼调解工作新规律,探索新方法,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群体性、集团性纠纷以及影响人民内部团结的家庭、邻里纠纷的调解工作,尽量使纠纷得到化解。
 
    司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官法律运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辩法析理能力;不断提高其他干警的办事能力。通过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解决好权力、人情、金钱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干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法院内部纪律的廉洁自律规定,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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