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好评

★ 当前位置: 首 页 >> 丹江口市特色专栏 >> 今日丹江 >> 正文
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7年5月17日11:3 文章编辑:孙华传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5月17日讯(周世清)近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全柱带队对丹江口市第二批基层司法所建设(国债项目)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验收,并在市司法局对整个十堰市的验收情况进行小结。丹江口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得到省厅检查组的高度评价,称之为十堰市的“丹江作法”.
 
    丹江口市作为此次十堰市被检查验收的4个县市区之一,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因地制宜、克服困难、积极探索,采取“三取决”的作法稳步推进,即:项目选定上取决于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和基层司法所的积极性,工程建设上取决于投资的时机、效益和房屋的实用性,资金划拨上取决于工程进度、质量并实行以奖代拨,第一批完成了6个所建设任务,第二批完成5个(超额完成1个),全市仅剩2个所可在明年的第三批轻松完成。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丁家营镇、三官殿办事处及石鼓镇等新建各司法所,详细查看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司法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司法所内制度建设、办公设施以及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等情况,对我市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的作法进行详细了解并充分肯定,称之为十堰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值得推广的“丹江作法”。
 
    日前,丹江口市不仅按要求高标准解决了司法所办公用房,而且多渠道筹资在十堰市率先统一解决了基层司法所交通工具、办公桌椅、档案柜、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并为各所统一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业务开展相关档案规范齐全,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