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文系统掀起学习贯彻《水文条例》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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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7年5月24日15:10 文章编辑:孙华传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5月24日讯(潘晓斌)连日来,十堰水文局掀起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热潮。局机关和下属各勘测队、水文站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与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第496号令)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该局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阅读原文、宣讲报告、召开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水文条例》,使每位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水文条例》条文的内容,充分认识法律赋予水文工作者的各项任务,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十堰市防汛抗旱、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助推十堰市经济社会发展。
 
    该局上下采取发放张贴《水文条例》、开辟宣传专栏、悬挂标语横幅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对《水文条例》的了解,为《水文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水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性公益事业,《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水文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水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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