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法院民调接待室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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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8月21日11:42 文章编辑:张曦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8月21日讯(耿明军) 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调解接待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十堰市司法局副局长许风娇,茅箭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柯大成,茅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博,茅箭区法院院长向斌,茅箭区司法局局长李丽霞等有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为一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调对接等运行机制建设,推行诉讼解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与配合,努力实现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在十堰市茅箭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茅箭区法院经与区司法局充分协调沟通,决定在我院专门设立人民调解接待室,为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提供场所,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更好地实现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接待室设在茅箭区法院立案庭,由茅箭区司法局选配人民调解员,对进入诉前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小额诉讼和争议不大的案件,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区法院将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协助司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努力实现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依靠社会力量协助调解,运用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探索有效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员实际调处情理法相结合的和谐司法方式解决矛盾的司法目的。
 
    近年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大调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判决与调解并重,在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2005年至今年7月,共调解撤诉结案1499件,调解率为33.20%,茅箭区法院的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调解率高,判决案件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案件社会效果好的良好局面,为辖区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使得民商事审判工作承担着繁重的工作压力。人民调解接待室的成立,将使一部分当事人自愿接受人民调解的案件分流出去,这将缓解案件多的压力,为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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