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民主评议407位学校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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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1月10日18:14 文章编辑:袁野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1月10日讯(李荣华)元月2日至元月8日,丹江口市教育局、教育工会为落实学校教代会民主评议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积极性,提高全市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科学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能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组织5个民主评议指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教中心的407位在职副校级以上党政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有4442名教师代表参加了对领导的测评,占全市在职教师的95%。
  
    评议分被评议对象述职及全体教师(代表)测评和找教代会代表个别座谈两部分。整个“民评”工作做到了二个到位、四个坚持。“二个到位”,即组织到位。成立局民评工作领导小组、局民评工作指导小组和学校民评工作小组;宣传到位。召开了全市性民评工作动员大会、学校民评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培训会和学校组织的教职工(代表)民评宣传培训会。“四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评议,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评议;坚持实事求是,重德才、重实绩、重群众公认;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既有等第评价,又有评语表述;坚持德才兼备,重点评议工作实绩。
  
    同时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况之一者,被评议者确定为不称职。(1)不能胜任所任岗位职责,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2)民主作风差,独断专行,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影响恶劣;(3)利用职权,严重违反廉洁从政规定;(4)学校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5)因其它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认为应评议为不称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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