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法院“五个规范”着力构建节约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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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0日18:27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1月20日讯: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构建“节约型法院”为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了节约能源、卫生管理、空调使用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收到明显成效:今年1月至11月,比去年同期节约开支6%,在确保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
    一是规范使用能源。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夏季使用空调时,室内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摄氏度,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既注重节约,又确保安全;使用自来水时,要减小开启量,用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 
    二是规范车辆使用。严格按制度使用车辆,不得搞特殊化,严禁铺张浪费。集体公务活动,不得分散使用多辆车,更不允许公车私用。减少车辆损耗,节省燃油费用。实行车辆维修支出由办公室负责审批,严格控制维修费支出。 
    三是规范文书印刷。提倡无纸化办公,降低文印费支出。院内发文全部通过网络传输,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避免纸质文稿传递。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墨粉用完后,能重新灌装使用的,一律重新灌装再次使用。严格控制印发文件和文书的数量,对法律文书打印超过三份以上的一律复印。所有出台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做到双面使用,尽量减少办公纸张。 
    四是规范电话使用。全面推广省法院系统内网电话联系,避免使用长途外网通话。禁止公话私用、拨打声讯台、聊天等,节约话费开支。
    五是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由办公室严格按规定统一安排,严禁超标准安排住宿和就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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