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门古寺镇加强冬季护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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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1日7:14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2月11日讯(特约记者张兴成  通讯员陈春):水冷草枯,万木凋谢。眼下正是仲冬时节,森林防火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此,房县门古寺镇党委、政府制定五条措施防止森林火灾。
    一、提高化认识,加强领导。森林火灾是林业乃至生态环境的大敌。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为工农业生产创造良浩的生态屏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可续发展。为此,12月1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由党政干部各村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动员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森林防火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认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问题,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单位系统负责制、干部包片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村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免受破坏。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召开宣传发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刷写宣传标语、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落实预案,做好防范。完善森林防火预案,把发生森林火灾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周全,对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准备、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做好扑火的准备工作。镇建立了应急分队,各村建立了义务扑火队,并登记造册,并开展了扑火技能演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机具四落实。一旦发生火灾迅速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决不能小火酿成大灾,在扑火中注意安全,禁止老、残、妇、幼人员参与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四、排查隐患,强化监管。对各辖区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大排查,找出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要求,抓住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措施。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关键的环节,狠抓严管,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护林组织、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防火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天气和节假日要采取得力措施,禁止一切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学校把森林防火知识作为必修课教育学生不得玩火,不搞野炊。对痴、呆、傻人员及监护人,分村、组登记造册建档。
    五、建立制度,严格值班。为了使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镇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以临战姿态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上下级关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的向县防火办报告森林火情和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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