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唱出大丰收——记门古寺镇“民歌王”吴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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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2月6日20:12 文章编辑:袁野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6日讯(张兴成)他从小喜爱民歌,歌声很美。他多次参加县乡民歌演唱比赛并获得名次,被人们称为“民歌王”。他就是门古寺镇项家河村八组村民吴高星。
 
    吴高星今年46岁,初中学历,全家4口人,家有1.6亩水田,10亩旱地。他从10余岁开始拜师学唱民歌,会唱田歌、灯歌、号子、姐儿歌、山锣鼓、情歌、小调等百余种曲目千余首歌。他是个“歌迷”,走路唱、劳作唱、喜也唱、悲也唱,以歌取乐、以歌解闷、以歌消愁、以歌取力。07年镇里发展烤烟产业,他主动报名种植10亩,它一边兴烟叶,一边编唱《烤烟生产就是好》、《烟叶产业富山村》等民歌,鼓舞了当地干部群众种植烟叶的斗志,同时,他本人在歌声中也唱出了大丰收。2007年他种10亩烟叶,产量2600斤,收入2.5万元。07年12月22日县委书记师永学一行到项家河村视察来到他家,听了他发展烤烟的经验和演唱的民歌欣然与其合影留念,并鼓励他传承传统民歌,编出好的现代民歌。
 
    吴高星是本镇远近闻名的民间歌手,仅每年唱民歌收入就达5000余元,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次参加镇村举办的民间文艺活动并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将烤烟编成民歌到处传唱,将烤烟产业发扬光大,使群众深受教育,客观上对全镇工作的开展、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他的帮助下,本村村民彭继贤、阮开山分别种烤烟4亩,收入8000余元。
 
    吴高星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成为一方楷模。07年他家收入粮食1500公斤,收入2700元,发展香菇2000袋,收入7000元,烟叶收入2.5万元,养猪收入3000元,唱歌收入5000元。全年总收入达42700元,人平1万多元,被评为2007年度全县十好文明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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