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交警“四加强”促进民警良好纪律作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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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7月11日6:32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1日讯(王贤军) 为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民警队伍的综合素质,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基层交警自身实际,坚持把民警队伍良好的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教育和养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积极采取“四加强四促进”措施,全力做好工作。
    加强政治建警,促进队伍的思想养成。大队坚持把政治建警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民警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确保队伍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间断地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条令,使民警熟知熟记日常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全体民警的条令条例和禁令意识。同时,不断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爱岗尽责”等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从根本上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有效解决少数民警职业理想淡漠、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民警的职业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队伍的作风养成。大队首先从规范民警日常行为入手,把《内务条令》作为民警日常岗位练兵的重要学习和训练内容,不断强化民警良好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养成。将制度转化为民警的养成意识,进而转化为民警的行为习惯,切实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
    强化正面教育,促进队伍的风气养成。在抓民警养成教育的工作中,大队坚持把正面教育引导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重要作用。结合宣传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事迹,引导民警以典型为榜样,确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扎实推进和谐警营建设。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想民警之所想,急民警之所急,努力为民警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大力开展警营文化活动,丰富警营生活,培养民警积极的精神状态,在队伍内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风气。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队伍的纪律养成。大队始终坚持用制度和规范约束全体民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民警队伍的纪律养成。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严格实行月考评季排名制度,对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同时,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条令条例和各项禁令,建立健全对中队领导、民警、协警在工作、学习、训练及八小时以外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达到管理有标准、操作有规范、检查有依据、违规惩诫有标准,不断提高民警遵守警纪条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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