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门古寺镇林权改制试点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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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7月7日5:58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  日讯(张兴成) 房县门古寺镇石垭村、高塘河村是全县林业改制试点村。3月份以来,经过镇党委、政府及林业部门紧张、艰苦的努力,现已完成试点村林改的主体改革工作。石垭子村集体林地25275亩,已确权到281户的林地3645亩;高塘河村集体林地7350亩,已确权发证到345户农户的林地22150亩,镇办林场1000亩。
     为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经营模式,完善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为基础,多种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发挥市场在农村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的目标,门古寺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林权改制试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调查摸底,实行“阳光操作”,民主决策,勘界划块,确权发证,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到6月底已基本结束。其试点村林改后确权结果为:石垭村自留山每户一宗,其落实自留山8367亩;责任山每户一宗,实行有偿承包,共划定责任山13346亩;原村级林场2750亩,留集体统一经营,收益用于维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开支;对高远山区山林3900亩,由于小组农户搬迁居住在外地多,不能履行管理职能,林改后采取暂由集体统一管理,以后对外流转,流转成交后,村民均股均利。高塘河村已划定的自留山22150亩,仍由农户无偿使用,稳定不变。通过这次林改进一步核实了边界、面积,对错、漏的地块复查后作了纠正和补办手续。未确权到户的边远林地7350亩,在林改专班入村前,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与受让方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程序经林改工作专班审查,符合林改政策要求,群众对该流转行为赞同,该流转行为有效。本次林改方案维持村与受让方的流转合同,流转收益村民均股均利,集体得30%,农户分70%,给享有分配权利的农户,按照每人持1股的方式发放《集体山林经营股权证》;镇办林场1000亩,保持原经营形式稳定不变,继续按协议执行,该张村民分成的部分,给相关权利农户发放股权证,取得收益后,投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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