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古寺镇积极构建和谐生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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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7月9日5:40 文章编辑:青山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9日讯(张兴成) 6月下旬以来,门古寺镇结合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和谐生育文化。
    和谐生育文化是社会文化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本前提。在宣传教育中,着力转变人们对生育行为的认识,引导生育观念,“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向“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转变;由“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向“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转变;由“多子多孙多福”向“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转变;由“我生我养”向“资源共享”转变。
    在利益导向机制上进行创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在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坚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大力提倡“关爱女孩”行动,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全优惠”政策,真正使女儿户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养老上有保障;办好“福星工程”,抓好“五保”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解决好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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