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10月28日讯(张红兵、彭天富)10月23日,在郧西县12315消费者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县城关的消费者何某与某啤酒厂就啤酒瓶爆炸伤害一案达成了赔偿协议,何某获得了4.5万元的赔偿 今年6月12日中午,在该县城关从事摩托车修理的何某在隔壁食品店买了两瓶啤酒,回到店里面在准备打开喝时,啤酒瓶突然爆炸,炸伤了左眼,何某迅速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后,经过司法鉴定左眼损伤为八级伤残。 在事件发生后,何某的家人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啤酒生产厂家赔偿。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证实为啤酒瓶自爆。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材料传真到厂家,先后与厂家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督促厂家派员来进行协调处理,经过2次当面调解,10月23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厂方赔偿何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贴、人身伤害赔偿等共计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