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4日讯(耿明军):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鼓励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茅箭区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三项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是时间上给予保障。对初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员,当年给予二个月的复习备考时间。备考时间由报考人员申请,庭室负责人、政治处、分管院长、院长审批,报政治处备查。请假人员当年无故不参加司法考试的,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理。
二是物质上给予奖励。对当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三是政治上给予关心。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统一由省法院培训合格后,经本院考核,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直接任命为审判员;在职务、职级晋升晋级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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