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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法院被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2日8:49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市新闻频道1012日讯(陈双):近日,从十堰市委传来喜讯,茅箭区法院被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08-2009年度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这是茅箭区法院在公正司法、争创一流法院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茅箭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强化能动司法,通过从严从快惩处犯罪,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干事创业环境;通过倾心竭力化解矛盾,营造了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通过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营造了方便快捷的诉讼环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在工作中,茅箭区法院以文明创建为主线,贯穿于审判质量、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做到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互动,相互促进,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