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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陷阱”须慎防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7:51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1018日讯(戴全辉):目前,订单农业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引起农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越来越大的兴趣,订单农业的辐射面积也越来越大,这是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但农民也应严加提防订单陷阱。笔者最近在房县工商局了解到,在订单农业中被称作订单陷阱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名曰订单,实为推销商品。该县城关镇孙家湾村种田大户孙某去年春通过中间人与日本客户订了100亩的日本大葱种植合同,条件是必须购买日方的葱籽,孙某仅购买葱籽就花了6000元,可是上秋时却找不到中间人。日本大葱长得又细又长,本地人根本无人问津,孙某无奈只得四处送给亲朋,蒙受了很大经济损失。
  ——言而无信,订而不收。 该县姚坪乡黄峪口村几十个农户与外地一中介机构订了蘑芋供销合同,但到秋天收购时,收购方不是使劲压价,就是用白糖兑换;没办法,农民是卖完蘑芋又卖白糖。增产不仅没增收,还赔了不少。
  ——合同草率,官司难打。据房县工商局有关人士讲,当地有的乡镇种田大户销售心切,签约时只要有人收,也不做进一步考察就匆忙签约,这样风险很大。因为目前农产品大多是卖方市场,所谓订单往往附加一定条件,比如某镇通过中间商与日本某公司签订1000余亩优质米供销合同,要求使用日方种子和化肥,如果秋后日方毁约,找不到中间商,官司都没处打。对此应有足够的考虑,以避免更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