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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6:21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1020讯(耿明军):近日,笔者从茅箭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坚持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开展诉前调解、组织证据交换的基础上,不断开阔思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在公正司法、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理期限,一方面早日解除当事人的诉累,另一方面有效缓解案件数量的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实行动态监控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不超审限。 一是实行动态监控。院党组在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专门成立了新的机构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抽调了两名业务深、能力强、作风扎实、又懂电脑的同志到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明确一名院党组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充分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对于审判的各个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对于不及时送达,不及时开庭审理、不及时制作法律文书、不及时报批的案件,向承办人进行提示督促。另外,在节点监控的过程中,严查隐性超审限问题,杜绝在审限问题上弄虚作假的现象,加大对口袋案、抽屉案的处理。二是实行挂牌督办。从立案开始实行审限管理,对于简易程序一个半月未结、普通程序和执行案件五个月未结的,按月统计后,报审判委员会决定后,实行定期通报,分别由庭、院长挂牌督办,限期结案。

——加大考核和分析研讨力度,不断提升审判质量一是实行严格考核。把审判效率作为一项工作指标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每两个月对于各业务部门、各审判人员的平均审限进行统计分析,并排名公布,作为年终考核以及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依据。对于效率不高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必要的惩罚。二是每季度组织定期研讨。在审判委员会坚持每周五定期召开一次,专门研究本周案件的基础上时,坚持每季度组织全院审判人员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和二审改判案件,进行讨论、分析、探讨,从而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三是组织法官沙龙进行交流。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专业问题,及时组织年轻法官召开法官沙龙进行讨论、交流。四是及时编写案例通报。对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典型案件,及时印发案例通报,分发全院干警,规范此类案件审理,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五是及时召开审判效率经验交流会和庭审观摩会,由审判效率高手介绍做法和经验,全院法官观摩其庭审。六是及时抽查庭审秩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大力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全面促进案件审理。一是立案庭与业务庭加强工作配合。全院实行大立案,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充分行使释明权,就案件审判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说明指导,尤其注重关于举证问题的释明,使当事人在明白举证重要性的同时,充分释明举证时间的起算、开庭时需要提供原件、证人无法律规定理由必须出庭作证以及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条件,减少当事人因不懂程序开庭时未携带证据原件或未提前通知证人等情况而影响庭审效率。同时立案庭在立案后,无特殊情况下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业务庭。二是业务庭相互之间加强工作配合。审判人员在送达、保全时相互配合并可以打破部门之间的限制,一个法官送达、保全时,统筹时间和行程,捎带其他法官需要送达、保全的案件一并办理。三是业务庭与行政部门加强配合。为解决审判人员与案件数量的矛盾,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在多请人民陪审员的同时,行政辅助部门的法官积极参加审理,为其他法官腾出时间办理其他案件。在审判庭的使用上,办公室合理调配,特殊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法官开庭都有审判庭可用,复印打印、文书审核全部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提高事务性工作的效率。在车辆的使用上,全院实行统筹安排,不能因为车辆的使用问题耽误案件的审判工作。在会议活动的安排上,政治处首先查看各业务庭人员的排期开庭情况,尽最大限度的将开会或活动的时间安排合理,不挤占干警办理案件的时间,部门会议尽量安排在周六或周日进行。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合理调配各业务庭间的案件。一是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与人民群众接触广泛,联系紧密,在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审判效率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将提高人民法庭的审判效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二是明确各庭案件审理范围。三是建立案件速裁制度,对于标的较小、争议不大、较为简单的案件和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庭要求解决的案件,立案后马上进行调解或审理,大大节省了审理时间。四是在调解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案件受理后法庭在立案、送达时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通知村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避免开庭后双方矛盾加剧,降低审判工作困难的同时,也缩短了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