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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林业局借行评为契机促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7:20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新闻频道10月27日讯(张玉瑶)丹江口市林业局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积极抓好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日前,市林业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旨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的制度,即森林资源限额管理制度、林木采伐伐前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值班备勤制度、林业行政案件质量考评制度、林业行政案件评查和裁决合议制度、罚没物资集中管理制度、林业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林业行政执法评议和奖惩制度、重大森林刑事案件和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人“一票否决”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行政执法的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市局为加強行政执法学习,购回了行政执法规范书《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80余本,下发至各科室、林业站、森林公安分局、稽查队及木材检查站,并严格要求各级局直单位:一要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类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年活动,并将活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二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按照法定程序执法,保证依法执法的准确性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三要健全系统内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办案过程、办案结果、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守,实行全程监督,对有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视其情节,按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其行政责任。
    林业行政执法规范书的下发,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队伍和基层林业站的执法行为,推进了林业站政风行风建设,促使基层林业工作站以过硬的作风,一流的服务,顺应丹江口林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并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