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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法院、检察院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8:27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1110讯(韩朝贵、陈双):近日,茅箭区法院邀请十堰市、区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在茅箭区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志康、茅箭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晓军、茅箭区法院院长秦金建、分管副院长以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秦金建院长首先代表法院党组向各位领导的到来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区法院历来重视检察监督,以后将不断拓展接受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法院的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善于和敢于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通过座谈讨论,区法、检两家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衔接达成了一致意见,对今后涉及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处理、法律监督调查的监督形式、公益案件的诉讼方式、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等进行了有益探讨。

    最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志康就法、检两家如何协调关系,相互监督制约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茅箭区法、检两家要多沟通多联系,积极探索出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有机衔接的具体办法和规定,从调阅案卷、开庭审理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诸多环节予以明确,使两院各自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