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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进城务工受伤 法院深夜执行送来手术费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8:20 文章编辑:晓华

韩朝贵 陈双 王龙

1115,当茅箭区法院执行法官吴文滔一行将费尽周折执行到的1万元手术急需费用交到申请执行人杜柱明手中时,年近六旬的老人当时哽咽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进城务工受雇废品站

20086月,杜柱明离开农村老家来到十堰城区,想找一份工作挣点钱。610,十堰市区一家废品收购部雇用了他,该店是一对河南籍夫妇开的,答应每月支付他工资1500元。杜柱明每天主要负责把店里收来的废品进行搬运、挪转整理,活也不算重,可过了八个月后,杜柱明的烦恼来了。

不慎摔伤带来灾难

200927中午12时许,杜柱明向往常一样在店里干活,他在上车卸货时不慎摔下来受伤。经十堰市人民医院检查,杜柱明的L1椎体爆裂骨折,住院手术治疗16天,共花去费用20801.5元。杜柱明拿着这些费用的单据,多次找到废品收购部的老板凌某、彭某夫妇要求赔偿,在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只好将老板诉至法院。

索赔无果打起官司

2009821,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时,双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法院最后依法判决凌某、彭某赔偿杜柱明的前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801.5元。官司打赢了,可杜柱明却开心不起来,不仅法院判决的2万多元钱要不到手,受伤的病情造成8级伤残和后期治疗费让他更加纠心。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杜柱明在申请法院执行前期2万多元的医护费的同时,他忍着病痛又打起了索要后续费用的官司。2010527,法院判决凌某、彭某赔偿94618元的判决下来后,其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杜柱明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深夜出击执行回手术费

在该案的执行中,法官多次找到凌某、彭某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宣传法律常识,要求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没有结果。2010324,法院依法对彭某司法扣留15天,被执行人履行了1万元的赔偿。此后,夫妻俩采取逃避、无钱赔偿推诿手段,抗拒法院的执行。针对这一情况,茅箭区法院执行局合议后,决定将两案一并执行,由吴文滔带队,对凌某、彭某夫妇住所进行搜查,强制执行。

1112,周五晚上8点,吴文滔带领2名执行法官和6名法警一起,采取晚上蹲点守候方式,冒着严寒,于当晚11时对刚回到家的凌某、彭某夫妇住所进行了搜查。对于突如其来的法院干警们,夫妻俩态度生硬,仍不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法官向其宣读了“搜查令”后,干警们对凌某、彭某家中进行了查找。终于,执行干警在夫妻俩的床铺下面搜查到了6900元现金,凌某、彭某夫妇此时低下了头,再也不用强硬态度对待执行的法官。

    当搜出6千多元的现金后,办案的法官们并没直接扣押、提取,带队的吴文滔法官而是采取心理战术向他们宣传法律威严,并苦口婆心组织双方摊开心扉进行协调。在近3个小时的调解中,凌某、彭某夫妇同意于再筹借3100元,凑够1万元先支付给杜柱明,让他交纳手术费,赔偿的余额分期支付。1113日凌晨230左右,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