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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8:28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1124讯(周蕾):近日,笔者在张湾区采访获悉,今年以来张湾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在全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半年时间对全区33家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开展了依法重点治理。在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该局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对全区33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3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自查自纠面达到了100%,重点检查了4个单位。

张湾区财政局为深入细致地开展社会团体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该局采取了“1+7”检查法,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1+7”检查法即:“1”指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治理重点及范围的政策宣传教育贯穿始终;“7”是指“核查账簿、票据审核、收入核对、支出审查、外围突破、账面查疑、核实举报”等7种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通过检查发现,纳入全区2010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33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被抽查的4家重点检查单位均未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设有专门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账簿设置齐全,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均做到了按照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各执收执罚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交入财政专户管理,未发现坐收坐支现象。但仍有个别单位在财务核算中还存在着一些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会计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会计账户使用不正确,降低了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个别单位账务主要账簿总账和具体明细账未设立;部分单位的个别固定资产存在漏登现象,个别单位对非税收入的使用管理存在滞留现象等5个方面。

    针对个别单位在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区“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本着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先后提出各项整改意见或建议12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财务管理漏洞,主动与在财务核算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就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具体整改措施,并现场下达了处分处罚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区“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还要求被纳入今年“小金库”治理范围的31家单位认真对照11类“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对各种可能形成“小金库”的资金(资产)来源,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小金库”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