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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8:27 文章编辑:晓华

十堰新闻频道1126讯(陈德文、张赐中):近日,笔者在竹山县检察院采访获悉,今年来,该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及“四个在心中”的指导思想,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加大了诉讼监督力度,依法保障涉法涉诉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1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99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88人,公安机关均已撤案。追诉漏犯8人、漏罪1项,发检察建议6份,对不构成犯罪案件依法做出了绝对不诉13人。如在开庭审理陈某某强奸案时,我院从被害人当庭翻证入手,采取果断措施,成功追诉3名妨害作证的被告人。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的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判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办结9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开展法律监督调查2件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并改判2件;息诉案件3件,没有一件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发生。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关押的 195 名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动态监督;对本辖区111名“监外五种人”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后建立了台账,并实行跟踪考察,动态监督,通过对监外罪犯的查考,发出检察建议1份,依法收监缓刑犯1名;处理来信来访9人次;对留所服刑2名及1名减刑人员全面开展走访调查,防止虚假申报;对在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活动24次;进行安全检查15次,消除安全隐患5起;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共催办案件3件;监督监管部门对判处刑罚且余刑在一年以上的罪犯及时送劳改场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