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班子 强队伍 重创新 树品牌
——十堰市司法局党委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步曲”
十堰市司法局 胡建明
十堰市司法局党委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奋力争先,通过抓班子、强队伍、重创新、树品牌“四步曲”,扎实开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司法局连续两届被市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援助等先进单位,仅近两年就有5个集体、11名个人荣立二、三等功,局机关10个基层党组织、32名党员受到各级表彰。同时,公务员队伍中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现象。
一、抓班子,增强感召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核心在于形成“善于共事、勇于创新、精于管理”的领导品格,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建设政治坚定、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为此,局党委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团结就是力量,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一个单位稳定、发展的关键。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讲团结、顾大局,善于共事,班子成员之间彼此做到容人之短、容人之异、容人之才,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凝神聚力干事业,合衷共济促发展,形成了一个团结共事的坚强集体。在管理工作中,坚持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相补台不拆台,互帮互助讲团结,被市委组织部考核为“好班子”。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坚持中心组成员发言制度、轮流上党课制度,带头撰写读书笔记、学习心得和调研文章;强化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强化廉洁从政制度,定期开展班子成员谈心会、民主生活会等,开诚布公,深刻剖析。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一个县(市、区)和一个基层所;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每年举行述职述廉大会,接受群众评议监督,班子集体及成员优秀率都在50%以上。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局党委把班子的创造力作为领导干部精神状态的重要体现,作为提高队伍战斗力的基本要素来抓,切实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调整到奋发进取、勇于创新上来,树立“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强烈进取精神;抓好选人用人机制,通过推荐和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其中2名科级干部被提拔成班子成员,2名科室主要负责人被提拔重用;做到精于管理,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了广大干警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班子的感召力、向心力、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强队伍,增强战斗力
局党委十分注重团队精神培养,坚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党和人民信赖的司法行政队伍,多种途径,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抓学习,提高素质。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用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提升干警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每年都要精心安排15—30天的集中教育整训,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轮训,每半年集中3—4次上大课学习;各支部每周集中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活动。增添电脑等设备改善学习条件,以“数字化选学”为重点,在自学内容选择上,本着在什么岗位学什么业务,在哪方面不足补哪方面知识的原则,做到局党委统一要求与干警职工自主选择相结合。通过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选学,带动干警职工学习党的知识、学习业务和法律知识。结合全市和政法系统“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暨“大学习、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年度及阶段性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基本上做到每月都有学习重点。每年参加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党校学习的干部达8名以上,让党务干部参与机关工委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法律知识、防灾应急等各类竞赛活动。对超出年度学习进度、通过自学拿到高一级文凭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撰写信息和调研文章、在各类竞赛中获奖者等进行奖励,对完不成学习计划任务的不得评先。学习教育成为干警职工永恒的主题。
二是重制度,依章管理。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行政。及时对《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务工作制度》、《党日活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组织生活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的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提高了“三会一课”标准和质量;修订了《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干警违规违纪戒免谈话、离岗培训制度》、《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等干部管理制度,以及干警职工参加大型活动形象规范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了《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市司法局禁酒规定》和《市司法局公用电脑使用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009—2010年又新出台了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基层工作管理、劳教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近63项,有效规范了业务工作。
三是务实效,主动践行。以“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为抓手,结合局党委“三九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的不同特点,组织创建评比,开展党员先进性承诺践诺,推进党建“活力工程”,突出党员在“岗位建功、争创佳绩”中的骨干作用。党组织和党员每年都结合自身本职工作开展承诺活动。把好承诺关,做到真实、具体、可行;制作承诺卡、承诺桌牌和承诺专栏,对外进行公示;通过自己定、群众评、支部帮、定期查等方式,指导督促党员践诺;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党支部、党员深入丹江口市水竹园村、三请庙村开展“双联双助”活动,通过选项目、送资金、送技术、送法律,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等措施,倾听基层声音,凝聚党心民心,促进社会和谐;下派一名年轻中层干部驻三请庙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拔基层工作人员到局机关挂职进行锻炼;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不足处抓起,虚心听取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上级党组织实地检查指导创建工作,以查促改。通过践诺,突出党员干部作用发挥的实效,让他们在活动中经受锻炼,脱颖而出,并依其所长,调整到适宜岗位,实现了局党委“给干部搭建一个平台,让他们去施展才华”的用人机制和构想,增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
三、重创新,增强凝聚力
局党委始终将创新作为加速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突破口和根本途径,着力在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上下功夫。
一是创新党建工作,增强组织凝聚力。注重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的培养选拔,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中的关键性作用,用“五强”党务工作者推动“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激励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首选2个支部作为试点,开展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直选工作。通过在律师行业“派驻政治指导员、设立流动党员信箱、确定“6.13”律师义务奉献日、组建律师顾问团、参与行风热线节目”等活动,增强非公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了律师行业等领域业务的良性发展。局党委从今年开始把七月确定为“党的知识学习教育月”,用“十个一”活动深化干警职工对党的知识学习教育;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与科长、科长与科员逐级交心谈心活动;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到支部书记和科室负责人;将学习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书,定期开展学习笔记评比、学习体会交流和学习主题演讲活动,定期对数字化选学情况等进行督导、公示;借助“十堰司法行政网”平台,转载市四大家领导重要活动,交流系统内学习经验与心得,掌握全系统及相关部门工作动态。
二是创新服务理念,凸显“三项重点工作”。合理划分单位、科室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制约有效,实现工作运行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出台《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引导干警职工提高能力,岗位建功、各尽其责,不断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服务“三城联创”、武当武术节等重点工作,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09—2010年两次组织开展了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双百人员进乡村”活动,推进“一所三中心”建设,努力当好“六员”,即:党的政策宣传员、农村法制普及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矫正帮教协调员、基层司法指导员,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建立了法律援助城际协作关系,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突出人民调解在三大调解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主导性地位,主动服务其它两个需要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由劳教警察帮助基层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服务理念的创新,凝聚了干警职工智慧,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是创新廉政教育,树新风扬正气。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由局纪委、政治(警务)部等组成廉政教育工作组,对重点岗位人员、岗位变动人员普遍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当发现涉及某项工作的重点时期、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等有不良苗头或倾向时,工作组代表局党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廉政谈话提醒、领导一岗双责、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及经常性督促检查,在全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树品牌,增强影响力
局党委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在干警职工中树立品牌理念,培育行业品牌,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了影响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一是树立党建品牌。市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律师党建工作卓有成效,市局被省委组织部、司法厅表彰为“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两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4名党员律师分别被省厅记个人二、三等功、评为全省“优秀律师”、3名政治指导员受省委组织部及省厅表彰;群团工作连续受到市委及相关部门表彰;2010年“七.一”,局党委再次被市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司法局党建工作逐步成为众多单位学习的楷模。
二是树立社会管理品牌。市劳教所取得了安全“六防”工作连续13年无事故的佳绩,其管理方式方法被同行业誉为“十堰模式”;“一所三中心”作用发挥明显,市社区矫正办“异地托管个案做法”被司法部作为(试点)经验推广。
三是树立为民办实事品牌。通过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等便民措施,法律援助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市局连续五年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法援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质量、声誉不断提高,多次获奖。
市司法局连续三届获省、市最佳文明单位,在司法行政系统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文明创建之路,有6个县(市、区)司法局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五年获全市综治、计生工作先进单位;老龄工作连续受到市委及部门表彰,全系统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达90%以上。近日,司法局又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国家殊荣。(作者系十堰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