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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开展孤儿“三查” 进一步落实孤儿救助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3日6:24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9月13日讯(成贤顺 罗立政):9月10日,笔者从竹溪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农村分散供养孤儿600余人,自2006年实施救助以来,通过落实监护责任,保证了这部分青少年儿童生活有着落。为全面了解每个孤儿五年来的生活和成长情况。日前,该县民政局组织低保和社会事务等有关业务股室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对全县享受孤儿救助对象逐户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包括对孤儿的监护、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内容。
    一查监护人监护责任是否到位。从2006年初开始,在落实救助的同时,由各乡镇民政所负责对辖区内孤儿落实监护责任,并签订了责任书。通过检查和找邻居座谈了解,看是否对孤儿尽到了监护责任,是否视同自己子女同等关爱。
    二查孤儿救助经费是否到位。自实施救助以来,县局按季度定期下拨救助款到乡镇,看监护人是否按标准领取,包括从2010年元月起提标的,看救助款使用情况和孤儿实际生活、穿衣和上学等支出情况。
    三查适龄孤儿入学情况。在孤儿中大多数都是适龄上学念书对象,看监护人是否有不送孤儿入学受教育的。
    通过检查,要达到对农村分散供养孤儿生活和成长的信息全面了解,营造有利孤儿成长的社会氛围,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