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9月3日讯((梁自勇):9月2日,竹山法院双台法庭庭前调解一起同行之间为竞争生意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原告吴根(化名)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胡东(化名)赔偿6000余元医疗费的诉讼请求,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5月4日,方礼(化名)在竹山县楼台乡沧浪街吴根店买机械,谈好价格580元一台。调试后没有买,又到不远处的胡东店了解到一台价格是550元,正当方礼在胡东店准备买机械时,吴根赶到胡东店,认为方礼未买其机械是胡东喊走的,双方发生争执,吴根用巴掌击打胡东面部,胡东捡起地上的石头将吴根头部打伤,导致双方均受轻微伤。后竹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根、胡东分别作出拘留10日、7日的行政处罚。2010年8月25日,原告吴根起诉被告胡东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
竹山法院双台法庭受理后,考虑到本案原、被告相邻关系且又是同行的特殊性,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将会让矛盾更加激化,没有急于定开庭时间,而是及时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并且走访相关知情人,合理确定双方在本次纠纷的责任,进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额。同时对双方展开批评教育,指出双方分别存在的过错,并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进行调解。最终,原告吴根放弃要求被告胡东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的诉讼请求,将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但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纷争,减少了诉累,而且增强了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