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9月6日讯((段吉雄): 9月2号,郧县公安局城东所民警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当场查处一起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并对违法人员孙某进行了教育处罚。
2004年孙某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以其哥哥的户籍信息骗办了居民身份证,并结婚育子。今年元月份其哥哥在河南打工发生事故身亡。9月2日,孙某持其哥哥的身份证到郧县公安局城东所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时,微机随机变更相应的家庭关系,孙某作为户主,二个小孩应变更为侄儿侄女。但孙某称这两个孩子系自己的儿女,要求变更为父子女关系。户籍民警在对孙某的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其系骗领身份证,遂收缴了孙某骗领的身份证,对他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