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新闻 >> 正文
郧县抓社会矛盾化解促县域和谐发展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2日9:22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2日讯(俞振东): “如今到政府解决事儿既方便又容易,这不,咱反映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不到半个小时就解决了”。1月11日,进门还满脸怒色的郧县经济开发区王家湾村王善成笑哈哈地离开了区信访联调中心。这是该县近年来着力念好化解社会矛盾责、导、解“三字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又一例证。
 
    近年来,郧县经济社会进入空前快速发展阶段,但也是各类社会矛盾集中凸现时期。如何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该县创新机制,确立了化解社会矛盾新思路。
 
    明确一个“责”字,树立和谐执政发展理念。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目标,作为衡量、检验全县干部的标准和尺度。二是强化领导责任,“一把手”主动承担第一责任,落实和强化“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社会矛盾化解抓早、抓实、抓到位。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便民服务网络,将“一站式”服务与“会诊式”化矛有机结合,寓化解矛盾于便民服务之中,明确各级在化矛中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运作高效、灵活畅通的运行机制。
 
    突出一个“导”字,打造预控化解服务平台。一方面,健全矛盾疏导化解机制,建立群众建议意见征集制度,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扎实推进化矛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完善信访调处对接机制,形成各级联动、单位互动、上下同步的有机格局。另一方面,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打造化矛大平台。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要求,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的立体化工作格局。
 
    强化一个“解”字,提升化解能力化解效果。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培训,培育“化矛”高手和专家。二是大力推进“阳光政府”、公益政府、绿色政府建设,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公正、依法”的原则,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支持度;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互动型、服务型、建设型管理转变;四是打造执政绿色通道,开通心理疏导热线和“化矛”热线,构建社会矛盾化解高速公路和县域社会矛盾化解终点站。五是建立全方位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政理念,做到工作有耐心、讲方式、重效果,形成化矛合力。
 
    新机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2010年,该县各级共接待来信来访5000余人次,成功调处率98.9%,所有矛盾化解在县内,越级上访零记录,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78%、89%,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6亿元,工业总产值66.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00元,财政收入4.06亿元,招商引资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9%、76.8%、31%、3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