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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财政预算退役士兵安置补偿金逐年提高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3日7:38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3日讯(段传武):率先在全市进行货币补偿安置改革,将退役士兵所需安置补偿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竹溪县,对退役士兵的补偿标准以2002年的0.8万元为基数逐年增长,截止2010年该县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补助标准。由上年的义务兵1.96万元,一期士官2.26万元;二期士官2.56万元;三期士官3.5万元,调整为义务兵2.6万元。士官在义务兵补助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最高补助4.5万元。对服役期间立功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落实上述补助外,增发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其中: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含一等功)增发50%,荣立个人二等功增发30%,荣立个人三等功增发10%。
    8年来,该县货币补偿共安置自谋职业退役士兵473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1078万元,培训退役士兵技能750人次。仅2010年一年该县安置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就达66人,财政预算安置金203.6万元(含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落实待安期生活费7.39万元。
    在充分做好补偿安置的同时,利用年度补偿节余资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不断加强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