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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林业局制定八不准督促干部过廉节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3日9:50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3日讯(明安梅):春节将至,为倡导廉洁自律、情操高尚的“年风”,促使干部过一个祥和清廉的节日,竹溪县林业局对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八不准”要求。即不准利用节日接受木材经营加工厂、私人企业、树老板的“请吃”;不准违反规定收受任何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节日期间“走访”木材经营加工厂、私人企业、树老板,接受木材经营加工厂、私人企业、树老板的馈赠;不准参加木材经营加工厂、私人企业、树老板和其他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到木材经营加工厂、私人企业、树老板和其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个人消费费用;不准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迎亲、旅游、探亲等公车私用行为;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其他不健康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崇尚勤俭节约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