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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4家企业获“湖北省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7日6:35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7日讯(张红兵  张帆):在湖北省第十二届(2009—201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评议活动中,郧西丰融超市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郧西县人民医院、郧西县长宏大酒店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能,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湖北品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推动湖北经济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深化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真正扶优限劣,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第十二届(2009—201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的评议活动。
 
    这次评选活动,在通过各级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企业的广泛参与,由县、市两级消费者委员会初审,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并经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最后由省消费者委员会四届六次常委会审核、表彰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