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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警方春节前开展“三项整治”为群众送平安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7日9:6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1月17日讯 据今日房县报道(魏世银):为确保春节前后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房县公安局展开轰轰烈烈地冬季社会治安、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三项整治”行动,为房县人民送上平安幸福。
        1月10日上午,正在房县县城街头现场检查整治工作的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正明向记者介绍说,整治治安秩序、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是春节前后房县公安机关面临的第一要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第一需求,要通过40天的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实现查处一批案件,整顿一批场所,消除一批隐患,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让房县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了解,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的巡查和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20天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96起。同时还在20多个宾馆、饭店等餐饮娱乐行业进行温馨提示,提醒人们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在房县城区最繁华的新十字街头,记者看到交警正有序指挥着车辆行人,显得繁而不乱。
        该局治安部门和各基层派出所在治安整治中对涉爆、涉危、涉枪单位开展重点安全检查,共整改隐患3处,收缴猎枪2支、雷管23发、军用子弹14发。全面清理检查宾馆旅店、出租房屋、公娱场所、二手手机市场、废旧收购等治安复杂场所,突击清查并当场整改宾馆旅店隐患2处,对5家不按规定登记的宾馆进行了处罚。
        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并现场整改火灾隐患50多处。2010年12月30日21时许,房县城关镇西街23号“都市农家”餐馆发生火灾,经消防大队官兵及时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4227元。消防大队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最终认定,火灾系餐馆经营者刘某对液化气钢瓶、减压阀、输气软管及灶具等疏于检查维护,致使液化气发生泄漏后遇灶上明火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县公安局裁决,1月7日,依法给予火灾直接责任人刘某行政拘留3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