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丹江口市获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45万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7:45 文章编辑:耕夫
    10月10日讯(朱新):近日,从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1〕1330号),丹江口市2011年争取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45万元,将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000户、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10个。
    根据通知精神,为促进农村沼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考虑到建设成本大幅上升等因素,国家从今年起提高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补助标准,具体标准是:东、中、西部地区(东北比照西部地区标准)中央补助标准分别为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区中央补助标准为3500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补助标准为3000元。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未作调整,仍为每个网点补助4.5万元。
    丹江口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安全保障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责任重大。国家提高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央补助标准,将切实减轻广大农民建池自筹资金压力,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户开展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对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