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 11月3日讯(陈双):以收购胎盘从中赚取差价为诱饵骗钱,来自安徽的杨某等4人先后在十堰城区、郧县、竹溪作案3起,骗得现金8万余元。近日,茅箭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不等。
杨某等4人均系安徽省太和县人,今年3月,杨某等4人预谋实施诈骗。
3月7日至12日,4人窜至十堰市城区,由杨某假意包车联系倒卖胎盘生意,物色了做小生意的市民曹亮(化名)作为诈骗对象,由杨某扮演卖胎盘的人,张某扮演收胎盘的人,3人当着曹亮的面进行交易,很快取得了曹亮的信任。随后,曹亮花1万元向杨某购买了大量胎盘,坐等收胎盘的人来。可他没想到,这帮人早就携款潜逃了,而自己手中这些胎盘全是假的。
4月9日至14日,4人又窜至竹溪县,以同样方式骗取竹溪县居民李刚(化名)现金2.8万元。随后,杨某等4人在乘车逃离竹溪时被抓获。
茅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8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杨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张某等3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