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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开展矿山严打非法盗采绿松石百日战役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8:23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12月22日讯( 石濡华 张宝全): 截止到12月20日,竹山县绿松石矿山整治“严打”百日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果,查封非法盗采绿松石矿硐56处,清缴开采设备51台(套),先后对秦古、溢水等5个乡镇绿松石富矿区进行清场,对5名盗采行为人进行了拘留,为严厉打击“年”“节”期间非法盗采绿松石行为拉开了序幕。
    享有“中国四大名玉”之一的绿松石矿,是一种位于大山深处、地质构造断裂带的岩石裂缝中形成的次生矿物,属“鸡窝”矿,矿点分布点多面广,为资源监管带来巨大的压力。
    占全国绿松石矿地质储量的70%竹山县通过封山关停矿硐、实行集中整治后,非法盗采行为得到沉重打击。但随着国际绿松石市场价格一路走高,“年”、“节”期间盗采绿松石矿山开采监管压力加大时有发生。为防止“整治”反弹,从12月中旬至2012年3月上旬近百天时间内,对13个矿区实施“严打”。在此期间,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贩卖绿松石矿、私藏民爆物品行为,通过对人员和设施清场、砌封矿硐、设置进山关卡等措施达到关停不留死角的目的。对偷挖盗采绿松石矿产的当事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和经济处罚;数量较大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矿区出入车辆一律实行停车检查,非成品绿松石一律按赃物予以没收,追查矿石来源,对拒不配合的车主,一律按照阻碍执行公务案件查处。对擅自开启矿洞砌封设施的,按照盗窃案件查处。凡主动上缴私藏民爆物品的,予以从轻处理;对拒不上交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使用民爆物品盗采绿松石的,一律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查处。进山关卡设定后,任何人不得进出矿硐、矿区捡渣,确保人身安全不出问题。为配合“严打”行为,对非法盗采绿松石、私藏民爆物品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