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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教育局为1万余贫困寄宿生公正发放生活补助928万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8:21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12月23日讯(罗来国):郧县教育局严把审查关、审批关、发放关,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公平公正。截至日前,全县9284750元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10214名中小学贫困寄宿生手中,为贫困寄宿生提供了生活保障。
    严格审查。该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财教发[2011]197号)文件精神,让9284750元补助资金对口使用,使用动态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使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分别成立“资助评审领导小组”,由各班班主任调查摸底填写《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情况调查表》,经“资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初步确定贫困资助对象,填写《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政务公开名册》,在学校公示无疑后,上报中心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复审,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校调查摸底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终审后,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严格审批。县教育局在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中,对补助对象实行逐级审核,逐级上报,逐级审批。全程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人情资助”、“关系资助”,让真正贫困学生得资助,得到实惠。
    严格发放。县教育局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采取上级参与、集中发放等形式。各学校在发放过程中要举行由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受助学生家长、学校全体师生等参加的集中发放仪式,填写由受助学生家长、受助学生、班主任和经办人员集体签字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领款签字名册》,对发放过程全程录像,录制音像资料。发放结束后将纸质资料、音像资料整理归档,上交教育局,接受教育局监督、核实。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