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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十堰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秦楚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6:19 文章编辑:耕夫
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
十堰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十堰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自2007年以来,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大会对此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做好纪律检查工作,为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党的建设,顺利完成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