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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失窃不加防范 贪心小偷再次下手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6:54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1227讯(陈双 陈良计):家中疏于防范,引来小偷多次光顾。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偷徐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这个案例再次告诉我们亡羊补牢的道理。

    现年24岁的丹江口市人徐某只有初中文化,无业,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8月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出狱不久,徐某重操旧业。今年5月底,徐某窜至十堰市白浪西路一栋居民楼,见四下无人,顶楼一户人家厨房窗户大开,便从楼顶翻窗进入该居民家,盗走户主女士家中存放的现金3000元。

    得手后,徐某观察了几天,见无人报警,贼心再起。6月初,徐某再次窜至该居民楼,翻窗进入女士家中,盗走价值800余元的铂金戒指1枚。

    其实,第一次被盗之后,失主女士也曾想过报警,但家中门没有被撬的痕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盗的,而且没想到贼是从楼顶翻进屋的。后来,女士只是将厨房的窗户虚掩,没  有反锁,结果给了徐某再次入室盗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