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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63家単位企业分别荣获省市县“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5日12:16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3月15日讯(黄武):今日上午,伴随着激扬的锣鼓和喜庆的鞭炮,房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郑重的把十堰市工商局、消委会联合授予的2009至201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牌匾,送到了房县红塔乡卫生院院长赵世印的手中,鼓励他们为创造安全消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再做新贡献。
    据了解,此次受表彰的63家单位涉及商业、服务业、工业领域的超市、医院、金融等多个行业,其中,房县获得此次殊荣的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有8家、市级22家和县级33家。
    近年来,为宣传和扶持优秀企业、弘扬维权、扶优限劣,房县工商局坚持 “企业自愿、严格审查”的原则,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并通过社会公示的方式,评选出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表彰,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