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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应处理好“四种关系”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8日8:3 文章编辑:耕夫
 
刘宇飞   陆庆华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四种关系”,最大程度地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主动接受党委统一领导,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服从党委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党委交办的涉及稳定和发展大局的事项,坚决把党委交办事项作为份内事、重要事、急办事来抓,做到办实、办细、办好,切实把坚持和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与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党委、政府提出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检察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大局确定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宗旨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活动中。紧贴工作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既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办案,又防止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搞服务,坚持结合职能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开展服务,用正确的执法思想、规范的执法行为、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业绩,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地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律是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是政策的定型化,政策又是法律活的灵魂。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就必须在办案中充分理解现行政策,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政策的指导下,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办好各类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必须划清在招商引资中正常开支与巧立名目、虚报冒领、进行个人贪污挪用的界限;划清在招商引资中正常业务往来与谋取个人私利而行贿受贿的界限;划清在招商引资中所得合法报酬与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的界限;划清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财经纪律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划清在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划清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造成经济损失与追求个人政绩、弄虚作假而失职、渎职的界限。让所有招商引资单位和企业消除顾虑,大胆地去招商,大胆地去引资。正确处理依法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坚持做到“六个确保”。即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做到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不受影响;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账目、银行帐户、企业财产等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对国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的宣传报道,注意方式方法,确保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不受影响;对追缴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依法该返还的及时返还,确保企业流动资金不受影响;查办影响大、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稳定;对于被错告、诬告的企业负责人,及时澄清事实,确保个人名誉不受影响。查办案件的同时,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举报制度,诚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各单位、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进行举报和投诉。对违反“六个严禁”的检察人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三、正确处理依法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牢固确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工作中既要分清哪些是需要打击的,哪些是需要引导的,又要分清哪些是需要保护的。该打击的打击,该保护的保护,能挽救的尽力挽救。在办理企业中的犯罪时,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降低负作用和负面影响。做到“四个不轻易”,即不轻易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号;不轻易查封企业厂房、设备和产品;不轻易扣押营业证件;不轻易对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在报告党委的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人事调整。做到“四个不影响”,即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连续性,不影响企业正常的公共关系,不影响企业产、供、销渠道的畅通,不影响名优产品的信誉。对举报失实,甚至捏造事实诬告的,要为被举报人证明,还其清白,同时,严厉查处诬告者。
    四、正确处理办案与服务的关系。办案是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但不是唯一的服务。检察机关要把服务渗透到办案的整个过程,讲求全方位服务。一是把追回赃款、换回企业经济损失作为为企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二是通过上法制课,召开宽严大会等形式以案释法,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举报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三是搞好案后服务。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案发单位在管理和经营中的漏洞,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坚持做到“三个不离开”,即每办一案,对发案单位的发案原因找不出不离开,对发案单位出现的漏洞提不出合理化建议不离开,经营或管理没有改进,经营效益没有提高不离开,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子,加强一个班子,健全一套制度,促进一个企业发展”的目标。四是坚持回访考察制度,搞好跟踪服务。通过回访考察发案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不诉人员或有经济错误人员的表现,企业经营中有哪些困难等,巩固办案成果。
    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贯彻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个不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督管理的力度,把关口前移,加强事先防范,不仅监督干警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的表现,也要注意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做到干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的措施落实到哪里,切实达到预防检察队伍中发生腐败现象。同时要教育干警防止和克服耍特权、逞威风的霸道作风,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习气和拖沓懒散、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通过开展建设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的“五好”检察院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活动,增强形象意识,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总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机关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