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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四步法”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3日8:13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3月3日讯(许平 、 潘铭璐):近年来,房县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依据《房县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四步法”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步,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收支票据。村报账员组织收支结算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村主任对收支票据进行审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收支票据并出具书面报告结论,对合格单据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村报账员根据各种收支票据进行整理、核对,填制原始凭证单,连同理财小组书面结论一同报“双代管”办公室报账。
    第二步,分管领导审批收支票据。代理记账会计对村报账员报来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审计人员对审核的收支票据做好登记并送分管领导审批或审计,审核通过后,被审单位或个人在报账审核意见回执单上签章。
    第三步,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会计凭收支回执联及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分类登记账簿,分村编制会计报表,对各种财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年终结转账簿。
    第四步,财务公示。每季度报账结束后,村报账员根据记账会计提供的财务公示资料,在本村村务财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收集群众对公示情况的意见,并做出解答。根据群众意见,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