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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谩骂下线伤人 冲动青年赔钱领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8日6:58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新闻频道3月8日讯(陈双):上网聊天时言语不和相互谩骂,下线后竟找到网友办公室将其打成轻伤。近日,冲动青年唐某被茅箭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7月4日17时许,唐某因与彭某在网上聊天时相互谩骂,遂前往十堰市六堰彭某办公室与其发生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唐某用手击打彭某面部,致彭某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唐某赔偿彭某各项损失20000元。
 
    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唐某积极赔偿彭某经济损失,取得彭某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唐某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