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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有“三感”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0日8:20 文章编辑:耕夫
洪自成   王先华   张体辉
 
    人大代表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人员,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每位人大代表都要有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都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人大代表要有光荣感。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根本的政治制度是我国其他各项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前提,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其法律地位决定了人大代表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人大代表从事的工作神圣而且光荣,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执行代表职务,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人大代表要有责任感。人大代表要热爱代表工作,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参加代表的活动,时时增强自己的责任感,肩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重任,发挥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纽带作用。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这一特点就决定了作为人大代表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否则,人民如何信任你,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代表的产生是根据选区内最广大人民的意愿产生的,这也就决定了代表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代表没有理由不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代表要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利用视察,检查评议等方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督促问题尽快得到落实和解决,达到推进工作,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的目的,从而把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过程变为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使党的意图和主张得以实现。
    人大代表要有使命感。如何增强使命感?笔者认为,就是要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理念,树立学思并重、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政治理论是代表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的政治基础,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当前,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要通过学习,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熟知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则,不断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就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而言,特别要注意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与人大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务。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科学、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涌现。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本领。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