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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在全市交流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3日7:50 文章编辑:耕夫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困难有望得到及时解决
 
    十堰网6月13日讯(周世清):6月8日,丹江口市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司法局作为经验交流的7个成员单位之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丹江口市2010年7月被确定为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综合试点市。试点以来,市司法局通过思想动员、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健全机制、服务下移、创新载体等措施,全面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社会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在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突破。通过巩固和规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发展“第三方”调解组织等实现人民调解组织100%全履盖;及时指导组建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等6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正常运行;探索“警司联调”、纪委、信访、司法“三方对接”等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二是在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上取得新突破。通过与法院的移交衔接、召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全会、成员单位述职等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检察院、法院及村(居)委会逐一核查,实现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开展“争做和谐社会一分子”等活动、实施人性化改造。三是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上取得新突破。通过排查清理实现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建立“三结合”帮教体系、突出重点做到“四个必访”等开展多形式帮教;地方与监狱无缝对接、回应“特别家书”等开展联合帮教。
    领导小组对市司法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理念、机制、方式、方法给予认可,并对市司法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十堰市委常委、丹江口市委书记郭新明把市司法局提出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困难”作为此次会议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明确要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调研,拿出解决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第三方调解组织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