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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中的贴心法官——记房县法院军店人民法庭庭长景大喜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7日15:55 文章编辑:王俊
百姓心中的贴心法官——记房县法院军店人民法庭庭长景大喜
王  锐
 
    题记:
    景大喜,1971年3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共产党员,现任湖北省房县法院军店人民法庭庭长。十九年来,他扎根基层,勤政廉政,务实为民,深得群众尊敬和信任,被当地老百姓称为“贴心法官”!
    多年来,景大喜先后被房县县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干警”、“公务员标兵”,两次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2010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好法官”并在全省各地、市、州作巡回事迹报告,2011年2月被评为全市“勤廉标兵”受到十堰市委隆重表彰。
“七一”前夕,时值“湖北省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宣传月”, 十堰电视制台制作了他的典型事迹电视专题片,并于6月10日起在市、县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向全市人民播出,这在十堰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日前,借制作电视专题片之机,笔者深入采访了景大喜本人和他曾办理过的案件的一些当事人及熟知他的辖区群众,汇集起来的点点滴滴的故事,使人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平凡而朴实的基层人民法官。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深知老百姓的艰辛及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当我成为一名法官后,认识到一生中我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也许一生只打一次官司,就在这一次与法官的接触中,如果法官不清正廉洁,裁判不公,那么他们就不会相信法律。古人常说的‘公生明,廉生威’就是这个道理。”
    这段话来自一个普普通通的笔记本,写日记的人名叫景大喜,他是房县军店法庭的一名法官。1992年,年仅21岁的景大喜来到大木厂镇人民法庭,成为一名基层法官,到今天他已经在司法路上走了近二十年。工作之余,他喜欢把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做为回忆,也作为一种鞭策。
    在基层的审判工作中,法官面对的都是普通百姓的家长里短,景大喜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服务宗旨和“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力争让当事人双方都能满意。在他的日记中有这样一句话——“这十几年,每次下乡办案,并不富裕的老百姓总是拿出最好的东西给我们吃,让出最好的床铺给我们住,使我深受感动。”景大喜告诉我们,正是因这些,他总是告诫自己,只有扎实搞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竭诚奉献,才对得起纯朴善良的父老乡亲。
    1993年早春的一天,他第一次单独去距法庭50公里外的姚坪乡龙滩坡村找村干部通知一个当事人。一大早出发,靠着临走前吃了一碗面条和中午在老乡家吃了几个红薯,当天深夜他才赶回法庭,。也就是这个“第一次”,他深深感受了老百姓去趟法庭也是多么地不容易。从此,每当遇到边远的老百姓要解决纠纷,无论多远他总是上门服务。
    2008年5月,窑淮乡铺沟村村民杨开成在驾驶三轮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从山上搬完竹笋回家的同村村民陆玉梅,杠着竹笋的陆玉梅想搭便车回家,想到都是一个村的人,杨同意了,让陆玉梅坐在了三轮车的副驾驶座位上。刚行驶了一公里,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事人杨开成向我们描述了不堪回首的那一幕, “当时,忽然有一个小孩横穿马路,由于车速较快,我来不及刹车,结果连人带车掉下了路旁的边沟,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在这起车祸中,杨开成大脑受损,右肢几乎丧失知觉,住院很长时间。出院以后,不能干重活。陆玉梅的左腿骨折,医生为了保住她生命,锯掉了她左腿的下半部分。原本是好心帮忙,最终却造成了谁都不愿看到的结果。这一年,陆玉梅把杨开成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房县法院判决杨开成赔偿人民币6.8万元。这次交通事故杨家花光了全部积蓄,家里几乎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景大喜接手这起案件后,对两家的遭遇非常同情,多次会同村组干部到他们家中,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积极做思想工作,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条件,一次上门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就这样坚持下来。2010年冬天,当了解到杨家将要获得一笔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后,景大喜和同事们再次来到杨家做工作,并协调残联给陆玉梅安装义肢。最终,通过不厌其烦地调解,陆家最终同意杨家一次性赔偿3万元,使这起纠纷得到了解决,双方含着热泪签了和解协议,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我们到杨家采访刚好是他家新房乔迁之日,当着众多亲朋的面,杨开成夫妇对景大喜和同事一再表示感谢,这是笔者遇到的少有的被执行人感谢法官的场面。带着感动我们又来陆家,陆玉梅已装上了假肢活动自如了,一家三口正在兴建公路边上一致排开的五间楼房,主体已完工。儿子也要娶媳妇了,一家人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对景法官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她们一再挽留我们摄制组和景大喜一行吃了饭再走,我们谢绝了盛情和她们一家道别。
    经常在基层办案,总会面对着各式各样的诱惑,景大喜始终严格要求着自已,从不向当事人伸手。1994年,为处理一起夫妻失和的案子,景大喜多方做工作,最终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第二年春天,已经搬到外地居住的当事人给景大喜寄来了300元钱和一封感谢信。景大喜把信留了下来,把钱又汇了回去。当天他在日记中写道:“300元钱,对于月工资只有92元的我不能不说是一个诱惑。但良心告诉我,这300元钱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百姓辛辛苦苦喂养一年的二头肥猪,辛勤耕耘一亩土地收获的苞谷。”
    去年,景大喜接手了一起债务纠纷案子。2008年,化龙镇泗河村村民何成元骑摩托车与一辆迎面行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后座上的昝某颅骨损伤,何本人也腿部骨折。出事之前,何成元曾经为昝某贷款3万多元。昝某在得到了何成元的相关费用赔偿后,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偿还欠款。在审理中景大喜掌握了相关证据后,经过大量地工作,冻结了昝某的帐户,为何成元主持了公道,挽回了损失。事后,何成元想通过送红包,请吃饭等多种形式表达感激之情,都被景大喜婉言谢绝了。对着记者的镜头何成元说:“当时想到他们为我的事前后累了几天,接他们吃饭,他不同意,给他们买烟也不要,说是表示表示,也被拒绝了。”他妻子赶忙插言:“我也几十岁了,大大小小的干部也认识了不少,但是从来没有见到象景庭长这样的好人。”
    2006年,景大喜的父亲去世,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张老汉骑摩托车去他家中吊唁,并送礼300元,丧事办完后,景大喜把礼金通过邮局给退回了。本来这次准备好了采访的,但邻居说张老汉生病住院了,等我们再次上门时,张老汉已不幸病逝了,他老伴悲痛之余仍念念不忘景法官的好处!
在大木厂镇采访到一对患难夫妻陈汉明和文士兰,他们对我们说:“要不是景法官在关键时候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我们两人早已散伙了,我们全家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他的!”
    参加工作以来,景大喜审理的1000多件案子中,有800多件是在当事人家中或在事发现场开庭审结的。从他的日记中清楚地看到拒贿退贿50多次,数额达20000余元。
    十九年来,景大喜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为上百位风烛残年的山区老人解决了赡养纠纷;让上百个人身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得到了有效医治;使300多对夫妻破镜重圆;让400多户邻里冰释前嫌……
    我们在他的日记中找到这样一句话:“与其说是我在办案中教育了老百姓,不如说是纯朴善良的老百姓教育了我,老百姓是衣食父母。我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公正的审理好每件案子,才对得起黎民百姓,对得起天地良心。”
    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天航说:“景大喜同志的事迹真实感人,能够以小见大,他的品格和情操值得学习,党组已经决定在全院开展向景大喜同志的活动!”
    在记者的镜头前,景大喜显得紧张腼腆。他坦言,对于自己的选择终身不悔。他说:“面对荣誉和信任,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我深感责任重大。其实我所做的是许多法官已经做过的和正在做的。还有许多我没有做到的,有的法官已经做得很好,我将把荣誉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转化成为源源不断的动力,转化成为我一生的责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社会正义贡献自己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