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中心 >> 正文
五朵峰自然保护区“五不准”确保景区资源安全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7日7:3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6月7日讯:(祝艳红、周磊)丹江口市五朵峰自然保护区积极构建共管体系,增强管护力量,并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了“五不准”管理条例,以确保景区资源安全。
    “五不准”:一是不准在保护区内建造与周围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不和谐的建筑和设施;二是不准在保护区内猎捕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三是不准在保护区内开垦、开矿、采石和侵占林地资源;四是不准在保护区内放牧、砍伐、烧炭等破坏保护区的整体功能;五是不准在保护区内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化学物品污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