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中心 >> 正文
郧西交警联合纪委查饮酒驾车违法行为23起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1日8:4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7月21日讯(王绪斌、李茂康、夏世虎):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5月1日以来,与县纪委联合开展集中夜查“酒驾”整治行动22场次,共出动警力465人次,警车186台次,设立执勤点6个,查处饮酒驾车违法行为23起,醉驾入刑1人,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效果。
    郧西交警大队联合县纪委印发《郧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联合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依据近期“酒驾”违法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布警,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查控力度。晚8点至10点30分联合上路,在酒店、娱乐场所集中区设置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于党员干部酒后驾车的,交警部门固定核实相关证据后,由县纪委、纠风办抄送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月17日,郧西城关居民彭定超醉酒驾车后查获,大队立即将彭某刑拘,并协调检察院、法院快审快判,5月24日,彭定超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成为全省首判“醉驾入刑”第一人。通过实行“酒驾抄报”制度,把酒驾违法者的车号、单位、驾驶员的名字予以公布。对公务员酒后驾驶公车的,由交警部门在抄报原单位的同时,也同时抄报给县纪委和纠风办,做到公车管理 “双管齐下”,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公车违法行为,把“酒驾”和个人的干部任免、年终考核结合在一起,在整治成本上增加砝码,起到了很大的震慑效果。
    郧西交警大队长王绪斌说,随着郧西“七夕文化节”的临近,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频率在不断增加,以前一般是交警一家行动,一个月查4次,现在改为交警联合纪委共同上路查,一周查两次,每晚分2个时段查处,一个时段查吃饭的人,一个时段查酒吧和吃夜宵的人。在执法环节上,只要抓到“酒司机”,验血后,确认是醉酒驾驶者,马上送进县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