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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卫星接收器修理引争端 工商调解退款依法报装达和谐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7月22日8:0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7月22日讯(张红兵)近日,郧西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投诉修理卫星卫星接收器费用争议案件,不仅为老人争回了修理费,而且耐心说法,让老人高兴地放弃了使用非法卫星接收器,并迅速到广电公司办理了有线电视报装手续。
    7月19日上午9时,该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一位来投诉的70多岁姓李的老人,他说,他住在城区,两年前为了不交有线电视报装费和收视费,他私下请人在外地花了200多元钱购买回卫星接收器小天锅,使用后一直效果不好、节目也不多,而且还经常坏。7月18日,小天锅又没有信号了,他到街上找了位家电维修师傅到家里去维修,经过维修和调试有信号后,师傅收了40元转线费。可是第二天又没有信号了,他又去找维修师傅,得到的回答是高频头坏了,不能用了,要让他重买新的,他让师傅退款也遭到了拒绝,于是就来到工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听完老人的陈述,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地为老人讲解卫星接收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是不能使用,非法使用“网络共享”设备产品是违法的。同时向老人详细介绍了有线电视节目多,效果好的优点,劝老人到广电公司报装;另一方面找来维修师傅,告诉他在维修前未提前告知老人接收器的状况也有责任,鉴于老人年龄较大的情况,建议让他退还40元维修费。经过调解维修师傅退还了李老人的40元维修款,李老人也于当日下午到广电公司办理了有线电视报装手续。(郧西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