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购回问题啤酒 工商先行赔付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5日8:18 文章编辑:李胜蓝
    十堰网8月15日讯(范庭雨、姚聚光):从超市购回“青岛”啤酒,回家开箱后发现里面装的却是“蓝带”啤酒。找到工商部门申诉的当天,消费者李某便从丹江口市工商局领到了60元赔偿款。
    8月5日下午,丹江口市城区消费者李某为给父亲祝贺生日,在该市城区某超市花60元钱购买了1件“青岛”啤酒,晚上吃饭时打开包装盒发现里面装的却是“蓝带”艾尔超纯啤酒。啤酒里外不符,里面便怀疑有假。
    第二天一大早,李某便来到丹江口市工商局申诉。该局工作人员接诉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赶到超市固定相关证据,并作详细调查。
经调查,李某申诉情况属实,并认定其符合湖北省工商局《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试行办法》规定,遂当即先行赔付了李某60元购货款。
目前,对局已对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予以立案处理。